3/26/2005

公共空間也是我的「家」

台灣建築及空間的醜,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之前也曾看到新聞報導說,來台的老外覺得台灣公共空間遭透了,更批評台北車站那一帶有如垃圾場。而造就這樣醜惡殘害眼睛的不道德空間元兇,我想應該來自於台灣人對「家」狹隘的定義。

曾看過《城市的遠見》錄影帶介紹巴黎與巴塞隆納的城市規劃,我發現法國人及西班牙人對於公共空間的態度與台灣人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把公共空間當作是「家」的一部份;而台灣人「家」的概念,則侷限在自己居住的小房間。此兩著的差異可從兩國的建築師對於街道家具-簡單、耐用及樸素的要求,以及當地居民能夠安心、愉快的使用可見一斑;反觀台灣,街道家具往往不被當作「家具」看待,許多都已生鏽腐蝕,缺乏維護,且台灣人自己也不敢放心使用這些「家具」,譬如小時候,媽媽都叫我們不要隨便坐外面的椅子,怕不曉得有什麼人坐過。而這種不把公共空間當作自己家來重視、關懷,覺得那是政府的事,只顧好自己的家的心態,也引發了我覺得台灣空間最大的不道德—缺乏整體感。

聽過日本一處叫古川町的地方行銷案例,古川町本來是個鳥不生蛋的窮鄉僻壤,為了發展觀光業,嚴格規定居民的屋子不能超過一定的高度,且屋子有一定的形式,要改造外觀,必須經過鄰居及町公所的同意,因為他們認為人工的美,就是整齊劃一,而居民也樂於配合,他們喊出「古川町是最適合日本人居住的地方」的口號,把古川町視為自己的家,共同規劃、維護,結果現在成為日本當紅的觀光勝地。

由此看來,要改善台灣空間的不道德,或許可以從拓展台灣人對家的定義著手吧。


(本文刊登於2004/01/19,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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