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2007

罰單

下班後,騎上我的愛駒阿辛,本想到富霸王吃盤香噴噴的豬腳飯,順便到附近的長春戲院看《不思議幸福列車》,好好感受下班的幸福滋味。

但才騎到光復南路跟忠孝路口交叉口,上班的疲憊感就和著前面車子的廢氣一起衝進我的腦袋瓜裡,想起背包裡那個塞滿各式證件,卻沒有半張鈔票,名不符實的皮夾,「去他的豬腳飯,去他的幸福列車!」決定還是回家啃爸媽之前買的餅乾比較實在,當下我立刻調轉馬頭,直接在路口來個漂亮的三百六十度大迴轉。

沒想到,迴轉後就看到前方不遠處有兩個警察佇立在路旁,灰色的制服遠遠看起來像兩隻鬼鬼祟祟、探頭探腦的貓頭鷹,頓時有不祥的預感,本想乾脆在路邊停車,但想想人家好歹是人民的保姆,像我這麼善良又正直的人,他們一定會好好愛護我的,所以我「駕」的一聲,繼續勇敢驅馬向前行,果不其然,就在經過警察伯伯面前時,他們便親切地招了招手,把我攔下來。

「先生,看一下你的駕照、行照,還有保險證喔!」一位圓臉警察和善地跟我說。
我戰戰兢兢地拿出皮夾,掏出證件遞給他們,心裡面鬆了一口氣,因為若只是要檢查證件或是機車有沒有定期作廢氣檢測的話,我可是對過關有十足的自信喔!

「你有沒有看到前面路口有禁止左轉的標誌!」圓臉警察問。
「恩……」老實說,我剛迴轉時只專注保持向左傾斜完美45度的黃金壓車角度,根本沒注意什麼交通標誌,況且我剛才是迴轉,又不是左轉,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禁止左轉就包括禁止迴轉喔!(註1)」旁邊一位較為精瘦的警察似乎看出我的疑惑,在旁插嘴補充道。
「違規左轉罰六百,違規迴轉則要罰九百,我記你違規左轉罰六百就好。」圓臉警察拿出紅單,開始振筆疾書。
「是喔……」雖然應該好好感謝他的人性及好心,但想到一整天努力上字幕、拷帶的酬勞就在此付諸流水,似乎可以聽見豬腳跟列車手牽手一起對我笑鬧著:「哈!來吃我啊!來看我啊!」我的腦袋裡就一面空白,只能從嘴角旁勉強擠出這兩個字。

若我是個美女,我會嘗試學《史瑞克》裡鞋貓的裝可愛絕招,求警察大人放我一馬;可惜我只是個沒見過多少世面的宅男,眼睜睜地看著警察大人開單,卻什麼求情的話也說不出來,只有右手無意識地不斷甩盪著沒有半毛錢的皮夾。

或許就是這付窮酸樣打動警察大人的心吧!圓臉警察趁另一個同事距離我們比較遠的時候,突然湊身過來,小聲地跟我說:「我開你三百元的罰單就好了,否則你還要被記點一次。不要再難過了,騎車騎慢一點阿。」說完便將罰單遞給我,示意我可以走了。

看著那張違規事由寫著「行人不依號誌,違規穿越馬路」的罰單,慶幸著事由不是被改成「行人隨地大小便」;一方面心裡頭也有著一些感動,果然圓臉人還是要愛護圓臉人的嘛。

跨上愛駒,脫離警察的視線範圍後,突然湧出的一股強烈悔意逼得我猛催油門,將把手拉到最底,阿辛發出憤怒的低吼,眼前四周的景物迅速往身後倒退。

「早知如此,當初就應該毫不猶豫地大啖豬腳飯、看幸福列車的!幹!」


註1:查了網路才發現,原來迴轉等於兩個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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